導讀:實施時間:2023年8月18日至12月31日。
【塑料機械網 政策及標準】為進一步鞏固深化禁塑工作成效,破解港口碼頭、物流運輸、電商平臺、農貿市場等領域禁塑堵點難點問題,根據馮飛書記批示要求和劉小明省長省政府禁塑專題會議精神,按照“查堵點、破難題、促發展”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時間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攻堅行動
(一)港口碼頭和物流運輸行業專項攻堅行動
1.建立進島信用承諾和抽檢、倒查機制。協調瓊州海峽北岸徐聞港、海安新港和鐵路北港(簡稱“北岸三港”)將禁塑承諾與貨物電子申報功能融合,進島貨車在網上購票時簽訂無運輸違禁塑料制品承諾書,制定信用承諾書模板,將貨車司機承諾后能享受的便利和違反承諾將面臨的懲戒措施予以明確,讓貨車司機充分知曉在海南運輸違禁塑料制品的處罰規定,及時在北岸勸返相關運輸車輛。對違反信用承諾的貨車司機,應當記為虛假承諾信息,并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實施單位:海口市政府)
2.建立與北岸信息共享機制。協調推動北岸三港的進島貨車安檢圖像與南岸安檢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微信溝通群,在北岸安檢過程中發現疑似線索的,及時告知南岸相關部門進行開箱查處。同時,在南岸對重點進島貨車(鮮活農產品貨車除外)的安檢圖像進行再甄別,排查疑似重點車輛,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執法。(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實施單位:海口市政府)
3.建立港口碼頭聯合監管執法機制。港航公安部門加大對入島貨車查驗力度。海口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落實屬地責任,每周至少組織開展 1 次聯合執法檢查。海口市交通運輸局、海口市市場監管局、海口市綜合執法局組建聯合監管執法隊伍,在入島三個港口,對港航公安部門移交的疑似車輛逐個開箱核實。對信用不好的車輛、重點監管的貨主實施 100%開箱檢查。建立執法抽查臺賬,發現違規行為及時移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牽頭建立信息溝通協調機制;實施單位:海口市政府)
4.嚴格檢查物流貨運企業。對轄區內物流運輸企業數量及分布進行全面摸排梳理,提高檢查頻次和檢查企業數量,指導貨運企業加強內部宣傳和行業自律。每周對倉儲物流中心開展聯合抽查,仔細排查貨運清單,督促指導物流中心(園)經營者有效開展日常巡查工作并落實主體責任。(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5.落實物流和航運企業主體責任。將禁塑工作納入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對違反禁塑規定的貨物道路運輸企業降低考核評定等級。要求港航運輸企業嚴格落實貨物電子申報制度,將虛假填報和故意隱瞞運輸違禁塑料制品的企業列入瓊州海峽黑名單,并對社會公開,倒逼物流和航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實施單位:海口市政府)
(二)電子商務平臺專項攻堅行動
1.加大對主要電商平臺巡查力度。每周對電商平臺巡查 1次,每家平臺抽查不少于 50 個商家,重點抽查淘寶、拼多多、京東、抖音等塑料制品商家數量較多的平臺,發現問題即時將問題線索移交電商平臺限時整改,每周通報巡查和整改結果。(實施單位:省商務廳)
2.壓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建立電商平臺履行禁塑承諾管理清單,督促電商平臺嚴格履行與省商務廳簽訂的“禁塑承諾協議”,對入駐商家加強海南禁塑政策宣傳引導,與入駐商家簽署并遵守禁塑規定承諾書,提示合規經營。由省商務廳會同省工信廳協調平臺總部制定“商家發布商品”限制措施,對商家新發布塑料制品進行類目限制和海南區域限制,對平臺內商家實施“海南收貨地址”監管,設置訂單攔截和彈窗提示。(牽頭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3.加強電商平臺違規行為處理力度。根據每周巡查結果進行分級處置,其中違規商家數量累計達 10 家的平臺,由省商務廳警示約談其海南區域負責人;違規商家數量累計達 20 家的平臺,由省商務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和省市場監管局行文通報電商平臺總部;違規商家數量累計達 30 家或屢不整改的平臺,省禁塑辦及時組織新聞媒體予以曝光。(牽頭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禁塑辦、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城鎮農貿市場專項攻堅行動
1.落實農貿市場開辦者主體責任。各市縣商務主管部門對農貿市場經營主體明確禁塑工作要求,督促城鎮農貿市場開辦者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機制,落實禁塑宣傳、禁塑巡查、引導糾正工作,建立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集中采購管理臺賬,做到底數清楚、來源可溯、去向可查,對農貿市場開辦者經營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排查制度空白和落實不到位問題。(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2.加強農貿市場監管執法力度。各市縣市場監管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提高監管執法頻次,檢查轄區內城鎮農貿市場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禁止情況,發現農貿市場內經營者銷售使用違禁塑料制品的,依法依規查處;發現農貿市場內經營者普遍存在違規行為的,對農貿市場開辦者堅決立案查處并通報轄區商務部門。(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省商務廳、省司法廳;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3.加大集中采購力度。積極溝通省內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加強農貿市場和生產企業供需對接。進一步強化全省農貿市場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集中采購。(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三、固本行動
(一)進一步優化禁塑工作機制,壓實市縣主體責任
1.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禁塑工作機制。各市縣政府完善市縣禁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度協調機制,指導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成專項執法隊伍,充實禁塑執法檢查力量,加強協調聯動,壓緊壓實各行業主管部門禁塑監管職責。(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2.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社區禁塑工作中的監管效能。各市縣以社區、街道為基本單元,以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禁止情況等成效指標為抓手,逐級構建以市場成效為主導的區域目標責任制。(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二)進一步創新宣傳工作方式,營造全民禁塑氛圍
1.加強攻堅成效宣傳。各級執法部門及時提供百日行動期間查處的可公開的典型案件,充分利用各種媒體資源進行曝光,通過以案說法,加強攻堅成效宣傳。(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2.開展“媒體走基層”活動。深入挖掘各市縣好的經驗做法、優秀案例、先進個人,組織開展“媒體走基層”活動,做好做實典型宣傳。(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3.開展“我要禁塑”生態文明教育活動。開展“我要禁塑”生態文明教育入學校、進課堂,廣泛開展禁塑科普和政策宣傳,鼓勵發動中小學生擔當禁塑工作宣傳員,充分發揮“小手牽大手”教育引領作用。(牽頭單位:省教育廳;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4.開展禁塑“百日攻堅”志愿服務活動。建立以共青團為主導,以團員青年為主體的志愿服務力量,組織開展塑料污染科普宣傳、海洋凈灘等志愿服務活動。各市縣團委通過組織“生態文明大講堂”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景區等活動,講好海南“禁塑”故事。(牽頭單位:團省委;實施單位:各市縣團委)
(三)進一步加強替代品供給,提升產品質量
1.拓寬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供給渠道。積極溝通省內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加強供需對接。探索將農貿市場集中采購經驗推廣到黨政機關、醫院、學校、國有企業、旅游景區等其他領域。(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2.提高生物降解塑料產品質量。對在我省流通的主要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對物理性能不達標、成分標稱不符、冒用套用電子監管碼的生產企業依法查處,并將違法違規企業信息通報省禁塑辦,撤銷電子監管碼。組織開展省內優秀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產企業評比,并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對評比結果進行宣傳推送。(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省禁塑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3.優化“海南監管碼”使用便捷度。將支付寶“海易辦”小程序“禁塑服務”中“監管碼查詢”功能與小程序首頁“掃一掃”功能數據互通,方便消費者快捷掃描“海南監管碼”。(實施單位:省營商環境廳)
(四)進一步鞏固重點場所禁塑成效,積極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1.強化重點場所暗訪排查。行動期間省禁塑辦安排專人組成暗訪工作組,每個工作日對各市縣重點行業場所進行暗訪,形成暗訪情況簡報后由省禁塑辦在海政通“塑料污染防治(禁塑)工作群”中進行通報。各市縣政府根據通報問題立行立改。(實施單位:省禁塑辦)
2.開展公共機構場所交叉檢查。組織機關事務管理、旅游文化、環境衛生、商務、教育等部門開展轄區內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學校、醫院、旅游景區等行業場所交叉檢查工作,每月交叉檢查頻次不低于 2 次。重點檢查相關行業場所是否按要求開展禁塑宣傳教育、日常巡查管理,是否存在使用違禁塑料制品行為。(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3.鞏固重點場所執法成效。市場監管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加強對轄區內商場、超市、酒店等重點場所的執法巡查力度,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實施單位:各市縣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周密安排部署,嚴明工作紀律。各市縣政府、各相關單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轄區工作方案,進一步周密部署,突出工作重點,細化協作分工,明確責任主體,完善工作機制,研判堵點難點,提出解決措施。各市縣政府、各相關單位要明確作風紀律要求,加強督導檢查,綜合運用通報、約談、督辦等手段,確保措施落地,形成有效震懾。
(二)加強社會監督,拓寬線索來源。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充分發動行業協會、志愿者、基層網格員等組織和人員的監督作用。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各級執法部門對在百日行動期間提供有價值線索的舉報人加大舉報獎勵力度,鼓勵形成全民監督氛圍。
(三)完善獎懲機制,強化要素保障。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百日行動期間新聞宣傳、監管執法、舉報獎勵等資金保障,確保各項行動順利開展。對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的違法違規企業市場監管部門將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四)強化督查調度,嚴肅追責問責。省禁塑辦每周調度百日行動實施情況,各項任務牽頭單位和各市縣政府明確一名聯絡員,及時將工作信息報送省禁塑辦。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百日行動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環保督察范圍,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市縣和相關單位實施重點督察督辦,對發現問題拒不整改的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五)綜合評估成效,夯實工作機制。各市縣政府和各項任務牽頭單位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向省禁塑辦報送攻堅固本百日行動工作總結,省禁塑辦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形成全省禁塑攻堅固本百日行動工作報告上報省禁塑工作領導小組,對百日行動期間先進工作經驗進行總結,并對成效顯著、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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