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霧試驗箱GBT10125-2012標準-附錄C
附錄C
(規范性附錄)
有機涂層的試驗樣板
C.1 試板的制備與涂漆
除非另有規定過商定,按鹽霧試驗箱標準ISO 1514的規定制備每一塊試板,然后用待試產品或體系按規定方法進行涂裝。
除非另有規定,試板的背面和邊緣也用待試產品或體系涂覆。
如果試樣的背面和邊緣上涂有與被試產品不同,則應具有比被試產品更好的耐腐蝕性。
C.2 干燥盒狀態調節
涂覆試樣按規定時間和條件干燥,除另有規定,應在溫度23℃±2℃和相對濕度50%±2%,具有空氣循環,不受陽光直接暴曬的條件下,狀態調節至少16h,然后盡快投入試驗。
C.3 涂層厚度
用鹽霧試驗箱標準ISO 2808規定的非破壞性方法之一測定干涂層的厚度,以μm計。
C.4 劃痕的刻制
劃痕按鹽霧試驗箱標準ISO 17872中規定處理,所有的劃痕距試板的每一條邊和劃痕之間應至少為25mm。
劃痕應為透過涂層至底材的直線。
實施劃痕時使用一種帶有硬尖的劃痕工作,劃痕應有兩側 平行或上部加寬的斷面,金屬底材劃痕寬度為0.2mm-1.0mm,另有規定除外。
可以劃一道或兩道劃痕。除非另有規定,劃痕應與試板的長邊平行。
用于劃痕標記的工具應統一規格。不允許使用其他。
對鋁板底材來說,應使用兩條劃痕相互垂直但不交叉,一條劃痕應與鋁板軋制方向平行,而另一條劃痕與鋁板軋制方向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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