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第一批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推薦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
根據《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寧波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甬經信中小〔2022〕124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為有序推進我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壯大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儲備力量,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第一批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推薦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健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加強培育和扶持,引領和帶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申請條件
(一)有效期內的寧波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可申請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請企業需符合《實施細則》中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實施細則》嚴格把握;
(二)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對于已成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企業,不再推薦。
三、組織實施
(一)企業根據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參考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見附件1)如實填報申請,上傳佐證材料(附件4、附件5,分項上傳或打包上傳)。同時,線下向屬地經信部門遞交佐證材料PDF電子版(見附件4)。線下遞交的申報數據必須與線上填報數據完全一致(一次性遞交)。企業線上填報時間為:2月20日至3月11日。
各地經信部門根據《實施細則》有關“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認定標準,組織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核實和實地抽查,形成推薦名單,行文上報,對企業申報材料和佐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符合性負責,并對屬地企業的申訴信息進行答疑。對于“近三年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查證有關情況,查證結果體現在報送的推薦行文中。
(二)審核公布。市經信局組織對各地推薦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擬定2024年度第一批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經公示后公布。
四、相關要求
(一)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優質中小企業的中堅力量,是申報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前置條件。請各地經信部門將此項工作與2024年度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工作緊密聯動精心組織開展。把握時間節點,按要求及時在線填報;對于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特別是“小巨人”重點培育企業,靠前服務,做好申報組織工作。
(二)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到期后由市經信局組織復核,復核通過后,有效期延長三年。
(三)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在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企業有重大變化的,需在3個月內通過培育平臺填報重大變化情況報告表,未在3個月內及時報告的,取消復核資格,或直接取消認定。
(四)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認定,且至少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請各地經信部門務必于2024年3月15日前行文上報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蓋章紙質版1份和電子文檔Word版1份,見附件3),企業佐證材料(電子文檔PDF版1份,見附件4、附件5)報送至寧波市經信局中小企業與民營經濟發展處。
地址:寧波市寧穿路2001號市行政中心2號樓428室〔注:申報企業紙質證明材料(見附件4、附件5)1份保留在屬地經信部門〕。
聯系人:林臺,聯系電話:89292019。
附件.doc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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