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pvc薄膜申請人在使用商標時要注意保留商標的有效使用證據,比如:發(fā)票、合同、廣告物品、包裝物、產品檢驗報告等等,青島pvc薄膜而那些自行注冊商標的申請人可能還不知道為什么要收集商標使用證據。那么收集這么多商標使用證據到底有什么用呢?
1、發(fā)票
這是常見的商標使用證據了,但是很多人在開具發(fā)票的時候只寫商品或服務名稱,而沒有寫商標名稱,那么就不能證明商標的使用情況。因此,商標注冊人應該規(guī)范發(fā)票的開具和保管,認真填寫商標名稱。
2、合同
合同也是經濟主體參加經濟活動的重要憑證,也是可以作為商標使用證據的,但是很多合同在商標標志這方面卻不是很明顯,特別是一些服務協議,根本就沒有標注商標,也不能作為商標有效使用證據。所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明確標注商標,是寫上商標名稱或注冊號。
3、廣告物品
企業(yè)經常會通過廣告來宣傳自己的商標,而商標的標志多數是處于廣告的顯著位置,所以廣告物品是一種很好的證據材料。但是電視廣告和戶外廣告都不能提供廣告發(fā)布的時間信息,而報紙、雜志等宣傳廣告能夠很好的提供時間、商標標志等信息,是更為直接有力的證據。
4、包裝物
包裝物包括商品包裝物、服務用品包裝物等,單純的包裝物是不能確定其印刷和使用的具體時間,同時還需要其他證據的輔佐,比如委托印刷時與印刷廠簽訂的合同等,記住合同要標明商標名稱。
5、產品檢驗報告
上級質量監(jiān)督部門或者是行業(yè)協會等機構出具的證明商品品質的產品檢驗報告,是一種很好的商標使用證據。